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会研究,现面向我校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开展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离退休干部1名
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候选人基本条件: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自觉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推动者、良好政治生态的自觉维护者、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促进者。严于律己、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3、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 6月3日上午9点
四、推荐程序
1、凡有推荐意向的,可以以二级组织、协会或个人名义到雁塔校区离退休工作处112室登记推荐候选人姓名,由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汇总,提交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会研究,确定先进个人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2、各二级组织、协会推荐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全面考察、多方听取意见、认真审核把关和公示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对象。
3、不方便到112室登记的,可将推荐的候选人姓名发送至离退休工作处邮箱:ssy_ltxgzc@163.com,并注明推荐人(未注明推荐人的不予登记)。
4、本次推荐工作不接受电话推荐,不可匿名推荐。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