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种健身器材的保健功能,确保所有健身器材的正常使用,制订本管理制度。
1、老干健身室由离退休工作处派专人管理,面向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开放,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放时间,在职人员和非本单位人员谢绝使用。
2、健身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安静,严禁带小孩和宠物入内,不准随地吐痰、吸烟和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大声喧哗。
3、健身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穿着适合运动的衣物和运动鞋,自觉服从管理,任何人员不得要求管理人员提前或延时开放时间。
4、离退休人员中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健康情况不佳、患有慢性疾病者应听从管理人员的劝阻,自觉不使用任何健身器械,以免造成身体损伤。
5、为确保人身和器材安全,要按说明书和管理人员要求正确使用健身器材,不准违反操作规程,随意乱扭、乱扳等不规则动作,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6、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拆卸、挪动健身器材,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7、每个开放时段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及时整理活动器械,打扫室内卫生并及时关闭电源与窗户,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健身室,妥善保管自己衣物等物品,遗失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健身室免费开放,如出现安全事故,应个人负责,本处室及健身室不负任何责任。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