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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老教授协会章程
2014-03-26 11:36  

第一章    

一:协会名称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老教授协会

二:协会宗旨 

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丰富老同志生活,增强老同志文化生活情趣,努力开发老年人才资源,运用人才、智力优势开拓进取,整合力量为我院的改制和发展服务。

三:协会基本任务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面向青年教师、大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咨询研讨等,每月围绕一个主题开一次会议。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通过离退休老教授与青年教师自愿结对互帮互学、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

2.指导培养大学生健康成长。通过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培养。

3.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讨论,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

4.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等管理咨询服务。

四、协会机构

老教授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顾问若干名,由大会选举产生。

五:会员

凡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离退休教职工,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学术研究、智力服务、教育管理咨询、经济研发、继续教育、企业论断等方面的工作,具有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及其它相应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和离退休院级领导,遵守本会章程、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参加教学、研究等各种科技、经济

技术服务。其他有志于为学院发展和社会做出贡献的离退休老同志也可以参加。

六、 会员权利与义务

1.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老教授协会”会员,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规定,遵守本协会《章程》,关心协会建设、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信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踊跃承担协会各项工作任务。

2.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本协会开展的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学术活动;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指导入党积极分子、青年教师、促进大学生就业等社会服务工作;有对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3.不断学习、与时俱进,为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和学院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14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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