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 陕西教育学院老年舞蹈队
二:宗旨
1.贯彻执行国家老龄工作政策,丰富离退休老同志文化生活,调节身心,增强体质,陶冶情操,联络感情,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2.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挥余热。
三:机构
老年舞蹈队队长:王励
四:吸收对象
以我校离退休教职员工为主,在职教职工也可参加
五、纪律要求
1.团结互助,关心集体,服从分配,维护合唱团的集体荣誉。
2.按时参加活动,有事不能参加时,需向社团负责人请假。
3.排练时听从指挥,不随便说话,集中精力认真练习。
4.不准在室内吐痰,不丢弃纸片等杂物。活动结束时将座椅排放整齐,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陕西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11年3月10日